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39

39.我曾看到我们地

39.我曾看到我们地球灵与水星灵在一起,并听见他们交谈。除了其它事情外,我们地球灵还问他们信的是谁。他们回答说,他们信神;但当进一步询问他们所信的神时,他们就不愿说了,因为他们的习惯是不直接回答问题。然后,水星灵反过来问我们地球灵信的是谁,他们说,他们信主神。这时,水星灵说,他们发觉他们(即我们地球灵)不信任何神,并且习惯嘴上说信,其实并不信。水星灵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因为他们不断运用这洞察力去探究别人所知道的。我们地球灵属于那些在世时照教会的教导表白信仰,却没有活出信仰的生活之人。在来世,那些没有照自己的信仰生活之人就会丧失信仰,因为信仰没有成为这个人的一部分。一听到这话,我们地球灵都沉默了,因为他们凭那时所赋予他们的觉知承认事实的确如此。那些出于教义表白信仰,却没有活出信仰的生活之人,根本没有信仰(AC 3865, 7766, 7778, 7790, 7950, 8094)。他们的内在反对信之真理,尽管他们在世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AC 7790, 7950)。

属天的奥秘 #3245

3245.“亚伯拉罕

3245.“亚伯拉罕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以撒”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理性中的一切神性事物,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属于主的属天国度的爱的属天事物。这从“亚伯拉罕”和“以撒”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神性本身方面的主,如前所述(1893, 1950, 2010, 2630, 3077节);“以撒”是指神性理性方面的主,也如前所述。由于亚伯拉罕和以撒在内义上都代表主,并且主出于祂自己的神性使祂的理性变成神性,所以“亚伯拉罕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以撒”表示神性理性中的一切神性事物。前后的一切都与这一事实有关,即:主的理性中的一切事物都变成了神性。因为论述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地方在内义上论述的都是主的人身或人性,以及它如何变成神性。
严格来说,有两样东西构成这人身或人性,即理性层和属世层。主的理性层由“以撒”来代表,而祂的属世层由“雅各”来代表。主将它们都变成了神性;祂如何将理性层变成神性就包含在论到以撒的话里面,而祂如何将属世层变成神性则包含在后面论到雅各的话里面(3278-3306节)。但这后者,也就是属世层无法变成神性,直到理性变成神性,因为属世层正是通过理性变成神性。这就是为何此处正在讨论的这句话表示神性理性中的一切神性事物。
此外,在内义上论及主的每一个细节也论及其国度和教会,因为主的神性构成祂的国度。因此,论述主的地方,也论述祂的国度(1965节)。然而,涉及主的内义是至高意义,涉及主国度的内义是相对意义。“亚伯拉罕将他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以撒”这句话的相对意义是,爱的属天事物被赋予主的属天国度。事实上,“以撒”在相对意义上表示属天国度,因为亚伯拉罕其余的儿子,也就是基土拉给他生的那些儿子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如前所示(3238-3243节);后面(3262-3277节)所论述的以实玛利也表示主的属灵国度。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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